最高法再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案例:对“和稀泥”说不******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民法典实施以来,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发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继去年2月发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最高法此次再发布16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案情显示,孙某燕使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提供的移动通信号码,并支付费用。但在孙某燕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电话推销业务后,该公司仍继续向其进行电话推销。
法院认为,民法典在总则编和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特别是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故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交通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
此外,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检索,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力解释、担保制度解释、总则编解释、人脸识别解释、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解释等共计19件司法解释,在统一裁判尺度、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完)
西山永定河文化带戏曲非遗传承人高级研修班开班******
本报讯 (记者李佳霖)近日,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下,由中国戏曲学院承办、中国戏曲学院继续教育部具体组织实施授课的西山永定河文化带戏曲非遗传承人高级研修班开班。
西山永定河文化带戏曲非遗传承人高级研修班,是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落实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委托中国戏曲学院紧扣北京“一城三带”建设主题,紧密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建设而精心设计与开展的年度重点工作。
本期研修班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所在永定河流域的市、县、区戏曲非遗传承人群中遴选学员参加学习。在该班学员中,既有国家级、省市级专业院团的优秀演员,也有全国主要戏曲院校的骨干教师;既有市区级非遗传承人,更有来自基层具有较好戏曲表演能力的非遗传承骨干。这些学员来自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是从培育“戏曲非遗传承人”到“戏曲非遗传承人群”工作理念进步的最好体现,更是戏曲非遗工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社会文化建设的突出体现。
本期研修班打造高端、规范、多元、创新的课程组合,分为线上、线下两个阶段完成教学。在为期一个月的授课时间里,研修班邀请全国40位专家学者为该班学员授课,授课总课时达192节,形成“课程+讲座”“理论+实践”“素养+技能”的课程体系,尤其“非遗领域管理名家讲座”“京昆戏曲非遗名家讲座”“多剧种戏曲非遗名家讲座”的安排,帮助学员开阔视野、启智立志。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