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诊疗小屋”加强接诊能力 提升服务方便居民就医******
央视网消息:为有效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发热患者的接诊能力,江西、浙江等地将部分不再使用的核酸采样点改造成了诊疗小屋,方便居民就医。
核酸采样点变“发热诊疗小屋”加强接诊能力
近日,江西多地将部分不再使用的核酸采样点,改造成“发热诊疗小屋”,让居民就近就便完成诊疗和取药。在樟树市鹿江街道的发热诊疗服务站记者看到,居民来到诊疗站后,可通过窗口服务进行病情初步诊疗,随后在站内完成配药。
在上饶市铅山县天街的“发热诊疗小屋”,居民们正在按序排队,等待医生诊疗,开具处方、完成配药。
为了方便群众就近看病就医,铅山县在原来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根据人群的密集程度,陆续增加了10个诊疗点,进一步优化“发热诊疗小屋”配置,提升服务能力。
核酸点提升改造 全力接诊发热患者
这几天,浙江各地将部分街头核酸点改造成了便民服务点,改造后,发热患者可以在服务点就诊、取药。在台州市椒江区的发热诊疗站记者看到,现场有居民正在排队问诊。
在杭州市萧山区,由核酸检测点改造而成的街头“健康诊疗站”试点推出。刷医保卡、诊疗、开具处方、完成配药,该站点可为居民提供 “一站式”医疗服务,还可以为不方便前来就诊的人群提供“代看诊”服务。
用公益诉讼筑牢网售处方药安全堤坝******
时本
远程诊疗、网上开方、送药上门……随着互联网医疗的蓬勃发展,网上药店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快速获取药物,然而由此带来的药品误用、滥用、过量服用事件也时有发生。药品安全非同儿戏,网上用药安全该如何保障?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网络平台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行政公益诉讼案,对保障用药安全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探索。(1月9日《检察日报》)
“网上药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轻轻松松能买到12周以上用量的处方药”“药师审核形同虚设”“处方上没有执业药师的签字”……这些网售处方药乱象存在已久。即使《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于去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网络售药迎来强监管时代,但是问题也并未因此而得到根治,一些网上药店仍然存在“走过场式开方”等现象。
网售处方药乱象治理与监督的主体缺失、监督的积极性有时不算太高有关。处方药网售越便捷,销售成本就越低,销量也越大,线上药店和线上医生获取的利益就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有机会,处方药随意网售的口子就可能会越开越大。一些消费者只图省事,把药品当成普通电商产品,看不到药品误服和滥用的风险,甚至认为网售处方药不应该管得太严。正因如此,网售处方药的供需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利益共同体”,他们都不愿意主动监督网售处方药乱象。
药监部门是网售处方药的法定监督主体,在治理网售处方药乱象中,发挥了很大作用,诸多网售处方药案件的查处,均是药监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结果。但也要看到,假如极少数药监部门慢作为或者不作为,网售处方药也会潜滋暗长,用药安全也就面临危机。关键是,互联网具有跨区域等特点,一地失守又将影响全局,一旦网售处方药乱象的危害波及全网,那么远在千里之外的消费者也会成为受害者。
倘若监管部门履职好坏全凭自觉,网售处方药乱象就不容易得到遏制。履职情况需要得到监督,在这方面,检察机关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当检察机关发现网售处方药存在一些乱象后,可以通过向药监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药监部门认真履职。除此之外,检察机关还可作为整个消费群体的诉讼代理人,对于违法销售处方药的平台和个人展开诉讼。这类公益诉讼让维权和监督主体都更加明确,是治理网售处方药乱象不可多得的好方式,理应得到广泛推广。最高检推介这些典型案例,也是希望检察机关在这方面能够发挥更大作用。
网售处方药方便了民众求医问药,也使互联网医疗从此告别“有医无药”的困境。但与非处方药相比,处方药既有更强的治疗作用,也有更强的毒副作用。以前处方药在实体药店就存在随意销售等乱象,若想阻止这类乱象向线上蔓延,就得加大网售处方药乱象的治理力度,让包括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在内的监督手段更丰富、更管用,方能让民众安心享有处方药网售带来的巨大便捷与实惠。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